蘇建科〔2024〕107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科技大會、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和兩院院士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精神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度省建設系統科研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
1. 本年度圍繞綠色低碳建筑、韌性城市、城市更新、鄉村建設、抗震防災、城鎮污水處理、智能建造、裝配式建筑、建筑垃圾資源化、城鄉建設信息化等城鄉建設領域熱點和難點問題進行申報,堅持目標導向和自由探索相結合,綜合運用“揭榜掛帥”、競爭擇優等方式遴選。
2. 突出目標導向,按照《2024年度省建設系統科研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要求進行申報。鼓勵自由探索,突出重點、結合實際,自擬題目申報。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
3. 申報指南中的科研項目立項后將予以一定經費資助。應用研究類的,單個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標準規范類的,單個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軟科學類的,單個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自擬題目的科研項目,研究經費由申報單位自籌,如評審專家重點推薦,且與住房城鄉建設當前重點工作方向一致,可予以適度資助。
4. 鼓勵申報單位自籌配套經費,承諾的配套經費必須足額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資助資金作為配套經費來源。
二、申報要求
1. 申報單位應為江蘇省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社團等。鼓勵支持企業牽頭申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事業單位牽頭申報項目必須聯合企業,且企業實質性參與項目研發工作。
2. 申報單位應擁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具備承擔項目研究、實施所必需的各項條件。運行管理規范,財務制度健全,綜合資信良好,愿接受財務審計和社會監督。
3. 項目負責人須為項目申報單位在職人員(與申報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確保在職期間能夠完成項目任務。鼓勵和支持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牽頭或參與申報。
4. 項目負責人以往承擔的省建設系統科技項目(工程建設標準)已按計劃進度完成驗收(審查)或正常實施,科研信用記錄良好。進度滯后1年及以上的,本年度不受理其作為項目負責人的項目申報。同一人在同一年度牽頭申報的項目不得超過1項。
5. 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申報單位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附件2、3),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失信行為。
三、申報方式
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
1. 應用研究類和軟課題類科研項目申報單位在“江蘇建設科技創新載體公共服務平臺”(http://jskj.jscin.gov.cn/jskjcxframeqy/qymh/frameall)完成注冊登錄,完善本單位信息和主管部門后,再為項目負責人分配個人賬號。鼓勵科研項目申報單位(高校除外)在平臺完善本單位建設領域科技創新方面的業績情況,作為項目立項的重要參考。項目負責人用個人賬號登錄,在“科技項目申報”欄目中按照要求填寫申報書,在線打印后,經主要研究人員簽字、參與單位蓋章后,連同科研誠信承諾書一并掃描并在系統內上傳。紙質版(一式三份)交推薦部門,由推薦部門統一報送我廳。地方申報的項目,推薦部門為所在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部省屬單位申報的項目直接報送我廳。
2. 標準規范類科研項目申報單位在“江蘇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制管理系統”(http://st.cdmp.tech/)完成注冊登錄,按要求填寫申請表,提交后在線打印申請表,在“主編單位”一欄中加蓋所有主編單位公章后,連同科研誠信承諾書一并掃描并在系統內上傳。紙質版(一式三份)直接報送我廳。
四、其他事項
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8日,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8月9日,手續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聯系人:應用研究類、軟課題類,胡浩 025-51868529;標準規范類,莊瑋 025-51868859
地址:南京市草場門大街88號江蘇建設大廈2307室
附件:
1.2024年度省建設系統科研項目申報指南
2. 省建設系統科研項目負責人科研誠信承諾書
3. 省建設系統科研項目申報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