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函建管〔2021〕475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部署要求,堅持源頭治理、多措并舉、狠抓落實,全省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發生根本好轉。但仍有少數工程項目未按規定落實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等制度,在用工考勤、工資代發、分賬管理、銀行發放工資數據傳輸不到位等方面仍未落實到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風險和隱患。根據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扎實推進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廳自6月以來,對全省1345個項目和相關企業予以預警通報。截至9月30日,湖南路04、05地塊(NO.2016G43)EFG地塊總承包工程等25個項目(具體名單詳見附件)仍未按時整改,未及時發放農民工工資。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和江蘇省失信懲戒辦法,經研究決定,對上述項目的承包單位浙江國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24家施工企業(詳見附件)全省限制市場準入,給予全省通報;并將項目建設單位名單報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視情實施聯合懲戒。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對上述限制市場準入企業的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行政審批部門將限制市場準入的建筑施工企業作為重點監管對象,未經解禁不得參與省內工程投標,不得參與省內資質升級和企業重組分立等審批行為,不得參與各類評優評獎。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