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科〔2021〕126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建設科技創新,完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促進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經單位申報、專家評審、社會公示和綜合審定,現將2021年度江蘇省建設系統科技項目(指導類)和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制修訂項目(一般類)清單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好項目組織和實施
指導類科技項目承擔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以項目任務書為遵循,迅速啟動研究,細化責任分工,增強責任意識。項目主持人承擔第一責任人職責,承擔單位履行主體責任,主管單位落實監督責任。要健全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激勵機制,不斷提高研究成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快成果的推廣應用,確保按期高質量完成任務。
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制修訂要在對相關政策法規、技術經濟條件、行業發展水平等進行系統研究的基礎上,注重征求各方意見,切實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適用可靠。要加強標準編制組織管理,充分發揮標準主編單位的主導作用和負責人的領頭作用,確保標準成果體現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實際貢獻,一般類標準編制單位不得超過6個(主編單位不得超過2個),編制人員不得超過14人,主編單位人員占比不應低于總人數的30%。
二、強化項目驗收和審查
指導類科技項目承擔單位要按時向主管單位申請評價驗收。項目驗收通過一周內,承擔單位負責填寫驗收證書,送主管單位審核蓋章后,連同項目研究成果一并報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綠色建筑與科技處。
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主編單位要強化編制修訂過程管理,不斷提高編制修訂質量,確保按期提交審查、發布實施。省工程建設標準站要進一步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提高技術服務能力,指導主編單位按時序進度要求完成編制修訂工作。
三、其他
實施過程中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綠色建筑與科技處聯系。
聯 系 人:胡浩、潘文佳
聯系電話:025-51868529、51868859
聯系地址:南京市草場門大街88號江蘇建設大廈2307室
附件:1. 2021年度江蘇省建設系統科技項目(指導類)
2. 2021年度江蘇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制修訂項目(一般類)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8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