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函建管〔2021〕336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清欠辦:
2021年,全省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部署要求,堅持源頭治理,完善措施、強化落實,全省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部分工程建設項目未按規定嚴格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考勤、總包代發等制度,部分項目工資發放不及時、數據傳輸不暢通,項目經理和負責人考勤率未達到40%、監理工程師考勤率未達到20%等問題還較為突出,嚴重違反了全省實名制管理相關制度。根據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扎實推進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強化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經全省實名制管理系統數據匯集、對比分析,各地建設主管部門核查,經研究決定,將高淳區城北商務區保障房建設二期東地塊工程B區施工項目等1345個建設項目列入全省6月份拖欠農民工工資預警項目(具體名單詳見附件),現予以通報。
上述列入預警項目的建設單位、總承包、監理企業要強化實名制管理、專用賬戶、銀行代發工資等制度落實,務必于今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有關考勤數據在全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予以核實),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項目和企業,省廳將嚴格限制施工、監理企業承擔新建工程建設,并記入信用檔案,扣除相應信用分值;項目建設單位將報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聯合懲戒。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要將條例主要內容與維權信息在項目中統一公布;要持續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發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我廳將不斷強化各項法規、制度的落實力度,堅持抓細抓實抓長效,持續對實名制管理考勤制度、專用賬戶、銀行代發工資等以及管理人員考勤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建設項目進行核查通報,堅決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發生。
附件:2021年6月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實名制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項目名單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