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15〕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
項。
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并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
管。要嚴格落實行政許可法關于設定行政許可的有關規定,對以部門規章、規范
性文件等形式設定的具有行政許可性質的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原則上2015年底前全
部取消。要繼續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
化服務,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國務院決定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共計62
項)
國務院
2015年10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國務院決定第一批取消
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共計62項)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審批部門 |
設定依據 |
1 |
不需中央政府投資、限額(規模)以下或不涉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審批 |
省級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部門 |
《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 |
2 |
境內國際科技會展審批 |
省級及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 |
《國際科學技術會議與展覽管理暫行辦法》(國科發外字〔2001〕311號) |
3 |
對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變更初審 |
省級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 |
《關于辦理車輛企業更名遷址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經貿產業〔2001〕1111號) |
4 |
社會福利基金資助項目審批 |
省、市級民政部門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
5 |
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 |
省、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
6 |
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查 |
省、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
7 |
醫療衛生機構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審批 |
市、縣級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 |
《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41號) |
8 |
從事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 |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 |
《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66號) |
9 |
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條件的服務型、商貿企業和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減免稅的審批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4號) |
10 |
企業享受綜合利用資源所得稅優惠的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85號) |
11 |
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8號) |
12 |
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0號) |
13 |
對律師事務所征收方式的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強化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投資者個人所得稅查賬征收的通知》(國稅發〔2002〕123號) |
14 |
注冊稅務師執業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稅務總局令第14號) |
15 |
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注冊 |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
《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 |
16 |
高等學校境外辦學實施專科教育或者非學歷高等教育審批 |
省級人民政府 |
《高等學校境外辦學暫行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5號) |
17 |
校外學習中心(點)審批 |
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
《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點)暫行管理辦法》(教高廳〔2003〕2號) |
18 |
二、三級文物系統風險單位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方案審批和工程驗收 |
省級公安機關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
19 |
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審核 |
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 |
《關于加強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和企業工資總額管理的通知》(勞部發〔1994〕222號) |
20 |
彩票銷售機構銷售實施方案審批 |
省級財政部門 |
《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民政部、體育總局令第67號) |
21 |
彩票銷售機構開展派獎審批 |
省級財政部門 |
《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民政部、體育總局令第67號) |
22 |
礦業權價款評估備案核準 |
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
《國土資源部關于規范礦業權評估報告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82號) |
23 |
礦泉水注冊登記 |
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
《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礦泉水注冊登記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3〕327號) |
24 |
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流通審批 |
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7號) |
25 |
建設項目試生產審批 |
省、市、縣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3號) |
26 |
設立水利旅游項目審批 |
省、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
27 |
外省肥料登記產品備案核準 |
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32號) |
28 |
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設立審批 |
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
《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農業部令2011年第1號) |
29 |
第二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準入 |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 |
《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衛醫政發〔2009〕18號) |
30 |
開展醫療美容新技術臨床研究的批準 |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 |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19號) |
31 |
醫療機構放射影像健康普查許可 |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 |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 |
32 |
主管稅務機關對非居民企業適用行業及所適用的利潤率的審核 |
地方稅務機關 |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10〕19號) |
33 |
匯總納稅企業組織結構變更審核 |
地方稅務機關 |
《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 |
34 |
企業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條件的業務的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 |
35 |
企業取得的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享受所得稅優惠的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 |
36 |
企業享受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或縮短折舊年限所得稅優惠的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 |
37 |
企業享受文化體制改革中轉制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所得稅優惠的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34號) |
38 |
電網企業新建項目分攤期間費用的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電網企業電網新建項目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6號) |
39 |
企業享受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11〕81號) |
40 |
企業境外所得適用簡易征收和饒讓抵免的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號) |
41 |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享受免稅收入優惠的備案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 |
42 |
企業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 |
43 |
軟件、集成電路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 |
44 |
動漫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 |
45 |
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 |
46 |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及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備案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及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0號) |
47 |
個人取得股票期權或認購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納稅有困難的審核 |
地方稅務機關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而從雇主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有關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9號) |
48 |
對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免征營業稅的初審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若干項目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2號) |
49 |
企業吸納自主擇業的軍轉干部稅收減免審批 |
地方稅務機關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 |
50 |
企業享受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試點優惠政策的核準 |
地方稅務機關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企業所得稅政策試點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5號) |
51 |
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審批 |
地方稅務機關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
52 |
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主管稅務機關的變更審批 |
地方稅務機關 |
《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5號) |
53 |
企業成本分攤協議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審核 |
地方稅務機關 |
《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號) |
54 |
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含與港澳臺協議)待遇審批 |
地方稅務機關 |
《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124號) |
55 |
防偽技術產品生產企業在異地設立使用推廣機構的備案核準 |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
《產品防偽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27號) |
56 |
對國家林業局松材線蟲病疫木加工板材定點加工企業審批的初審 |
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松材線蟲病疫木加工板材定點加工企業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18號) |
57 |
對國家林業局普及型國外引種試種苗圃資格認定的初審 |
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
《普及型國外引種試種苗圃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17號) |
58 |
專利代理機構設立辦事機構和辦事機構停業、撤銷審批 |
省級知識產權主管部門 |
《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70號) |
59 |
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資助中第三方檢索機構認定 |
省級知識產權主管部門 |
《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2〕147號) |
60 |
其他部門新建、撤銷氣象臺站審批 |
省級氣象主管機構 |
《氣象行業管理若干規定》(中國氣象局令第12號) |
61 |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年檢 |
省級氣象主管機構 |
《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25號) |
62 |
施放氣球資質證年檢 |
省、市級氣象主管機構 |
《施放氣球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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