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建設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張家港保稅區規劃建設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建設局: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相應規模建筑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規定,取得特級資質的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我省于2015年2月28日發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明確﹤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過渡期內企業承包工程范圍》的通知(蘇建建管﹝2015﹞92號),明確了全省統一實施時間。
綜合實施情況及建筑市場綜合改革試點精神,現對我省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和一級資質下限承包工程范圍的具體實施要求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適用范圍
我省行政轄區范圍內國有投資項目建設,須嚴格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和一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下限規定,即取得特級資質的企業,不得承接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不得承接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除外)。非國有投資項目建設不受此限制,可由業主根據工程規模自行決定。
二、單項合同額認定依據
單項合同額的認定統一以招標公告明確的招標估算價為準。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