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建設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張家港保稅區規劃建設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建設局:
根據《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手冊管理辦法》(蘇建法〔2002〕264號)和《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辦法》(蘇建建管〔2011〕177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14年度《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核驗換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驗換證對象
在我省建筑市場內從事建筑活動的本省建筑業企業(含中央在蘇企業)和省外建筑業企業,均須核驗換證。
二、核驗換證工作安排
本省建筑業企業《手冊》核驗換證工作由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安排實施;省外建筑業企業《手冊》核驗換證工作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實施,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核驗換證工作要求
(一)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換證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結合各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考核工作,切實做好《手冊》核驗換證工作。
(二)核驗換證工作中要結合考核企業的市場和現場行為、質量安全行為以及文明施工、農民工工資支付等情況。對于未通過2014年建筑業企業資質網上核查和未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本省建筑業企業,一律不得發放《手冊》;對于未取得省住房城鄉廳頒發的年度《手冊》的省外建筑業企業,一律不得辦理進入當地建筑市場的手續。
(三)核驗合格后換發新證。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所需數量向我廳建筑市場監管處領取。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