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規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按照《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建市[2014]130號)、《關于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工作的通知》(建辦市函[2014]545號)要求,從2014年11月起,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將進入實施檢查階段。為做好全面排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建筑工程項目全面排查工作,重點對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承發包、質量責任落實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確保2015年2月底前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完成本轄區內在建工程項目的第一次全面排查,并按時將排查工作進展情況、排查中發現的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工程質量問題及處理意見分別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我部將定期統計各地全面排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匯總違法行為的查處意見,并向社會公布。
二、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將今年9月我部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督查組下發執法建議書的工程項目的整改情況、處理意見,以及存在問題的企業在工程項目所在地承建的其他工程項目的檢查情況,分別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三、我部將從2014年11月起,對有投訴舉報的工程項目、群眾反映問題多的地區,以及其前期查出有問題項目的整改情況等,進行重點巡查、飛檢,對于檢查中發現問題的相關責任主體將依法從嚴懲處并曝光。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4年11月2日